北捷喋血事件,廢死議題重新受到重視,廢死聯盟的不當言論,導致更多的憤怒與不滿。但當我看完幾部廢死討論後,對於廢死的看法有了新的領悟。
死刑是否可嚇阻犯罪?我的內心答案是肯定的,那為什麼有研究指出無法有效降低犯罪率?
小弟拙見,原因出自於於台灣司法律"未落實懲罰"問題。一般而言,走完台灣完整法律程序,即從嫌犯犯罪到判刑,往往已耗時數年,而死刑定讞到槍斃,又是另一個漫長等待。這些因素使得台灣法律似有似無,加上台灣法律對加害者過於禮遇,對受害者不夠保護,非法分子萌生出即使犯下滔天大罪,也有人權團體或廢死聯盟頂著的心態。這些更指出,即使執行死刑,也無助犯罪率的下降的現象。
而被害者角度來看,我相信多數家屬內心,唯一訴求是罪犯是否會接受到足夠的嚴厲懲戒。但可悲的,台灣法律不但無法保護被害者家屬內心中的正義,社會也無提供足夠資源協助家屬走出內心的創傷。這也使得社會一致認為死刑是台灣給予被害者家屬唯一正義方法。
那為何廢死聯盟堅持廢死呢?
從影片中,廢死聯盟從幾個角度做為廢死的切入點
1. 犯人須接受嚴厲懲罰,但並非死刑
2. 預防司法部所造成的不可抹滅的傷害 (江國慶誤判案)
3. 人不應該扮演上帝
4. 我們不應該用槍斃這方法,教導人民不能殺人
1.2兩點讓我重新思考廢死的意義。
為何??
上述討論,我深深認為,犯罪率的下降以及撫慰被害家庭的創傷,在於法律是否有完整的法條來懲戒犯人。更重要是--落實這些懲戒。如果加害者接受了法律制裁,應在監獄受到應有的懲罰,但現在卻是把監獄當套房,基層人員當保母,人民當衣食父母(有多少人知道,嫌犯就診費用是國家出錢的)等現況。這些都證明法律形同虛設,無懲戒之用。所以還是強調法律的完整性與落實法律制度,才是嚇止犯罪最重要的因素。
故再回到是否要廢死議題上,當台灣已經有夠完整的法律可以懲戒嫌犯並落實法律時,我認為廢死才有可討論的空間。如廢除死刑,引入生不如死之鞭刑以及終身監禁等酷刑,並逼迫犯人工作,收入做為賠償被害家屬之用,讓犯人重新了解剝奪人權的嚴重性。畢竟我還是認為讓死刑犯,只要挨個兩槍,刑場前嚇到腿軟,這樣的贖罪,既便宜又無助於社會。
Reference :
[1]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0unBI5KmaWU
[2]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dT70io88mho
[3]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i5--Q9htvoE#t=297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